房屋租赁补贴的发放对象和金额根据不同的政策和对象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发放情况:
九江市中心城区
补贴对象:新增916户住房保障资格对象中符合租赁补贴优惠政策对象的家庭。
补贴标准:
城镇低保对象、城镇特困人员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每月12元/平方米,共计29户,11160元。
其他家庭(如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每月8元/平方米,共计57户,19860元。
补贴面积:
1人户家庭:30平方米。
2-3人户家庭:45平方米。
4人及以上户家庭:60平方米。
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
补贴标准: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其他外来务工人员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其他外来务工人员。
补贴标准: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30%,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
补贴对象:新就业大学生。
补贴标准:按个人发放,发放比例按计发标准的50%,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60个月。
双桥区
补贴对象:申请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补贴标准:
1-2人户家庭:月保障面积30平方米。
3人户家庭:月保障面积45平方米。
4人及以上家庭:月保障面积50平方米。
补贴标准:6元/平方米。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
补贴对象:新就业无房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