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需复印)。
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可以是复印件)。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需复印)。
车辆行驶证原件(需复印)。
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购置税完税证明。
交强险保单。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车辆驾驶执照。
机动车登记子表(由车辆所在区域的车管所抽取)。
买卖双方的户口本(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
公司资质证明和 法人身份证明(如果涉及公司车牌)。
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机动车刑侦验车单。
保险单/卡/发票。
建议:
在办理车牌过户手续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有效且齐全,以避免因资料缺失导致办理延误。
若涉及单位车辆过户,则还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公章。
外地户口的买方在办理过户时,需确保暂住证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