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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2:34:42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癫痫轻度

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

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头面部损伤

脊柱损伤

腹部损伤

这些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定,用于评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建议在具体评定时,结合伤者的实际伤情和相关医学检查结果,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