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照(房产证)应该去 房产所在地房产局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房产所在地房产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因此,您需要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办理。
房地产交易所: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在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房屋土地管理局: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需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以取得房产证。
建议您在办理房照时,先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通过政府提供的在线服务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按时取得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