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维基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提出使用建议
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建议,如果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则由相关业主组织提出使用建议。
业主表决
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使用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申请列支
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组织持有关资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审核与划转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维修基金的通知。
公示与验收
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维修方案的组织实施人应当对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的决算、业主意见表、分摊明细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资金划转
管理机构根据维修合同和工程进度付款,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至维修单位,并从相应业主个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扣除。
建议
提前规划:在使用大维基金前,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提前规划好需要维修和更新的项目,确保使用方案详细且合理。
透明公示:在整个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步骤和结果公开透明,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遵守规定:严格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大维基金,避免违规操作。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大维基金的使用既合法合规,又能有效满足业主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