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个人报废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相关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填写申请表
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申请报废通知
登记受理岗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选择回收企业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注销手续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建议:
报废过程中,确保所有文件和信息准确无误,以便顺利完成报废手续。
选择正规的回收企业,避免车辆被非法拆解或流入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