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电梯报停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提供相应的资料:
准备报停资料
《当地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信息变更申报表》(一式二份)。
使用管理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使用管理单位是个人,则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若非本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报停申请
前往当地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科,申领特种设备停用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个人办理则按指模)。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送回监察科备案。
注意事项
电梯停用半年以上才需要办理停用手续。
若电梯停用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5日内办理停用手续。
报停期间,电梯不得使用。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资料,并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前往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手续,以确保报停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