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以下几类:
合同文件: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等,用于证明索赔事项的发生和索赔存在的依据。
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
例如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工地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等,用于证明索赔事件的详细情况和索赔理由。
工程照片、录像:
用于直观展示工程实际损失和施工情况。
财务会计核算资料、报表及往来凭证:
例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用于证明工程实际损失和经济赔偿的依据。
市场行情资料:
用于证明材料、设备价格波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
政策法规文件:
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等,用于证明索赔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例如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设计变更的文件、质量验收的证明、工程量增减的签证、工程分包情况、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应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效地证明索赔事项的发生、索赔存在的依据以及工程实际损失。同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程序提出索赔,并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在诉讼或争议解决过程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