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 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具体培训时间如下:
一般驾驶人:
累积记分满12分,学习时间为7天。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
累积记分满12分,学习时间为30天。
此外,学习模式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具体时长根据驾驶人类型和累计记分情况有所不同。
建议:
驾驶人应尽早参加学习,确保在规定的15日内完成培训。
大型车辆的驾驶人需要参加更长时间的学习,以确保充分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学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