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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看病有什么政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2:19:51    

贫困户看病享有多重政策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四重保障

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医疗费用兜底保障

四个目标

看得起病

方便看病

看的好病

尽量少生病

九个确保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门诊优惠政策

在乡村两级医院门诊免“一般诊疗费”

门诊最高报销限额从300元提高到315元

对16种慢性病、18种特殊疾病门诊报销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中末期肾病门诊报销90%)

住院优惠政策

在乡镇卫生院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95%

二级医院(县、区级)报销比例提高到80%(县级中医院85%)

三级医院(市级以上)报销比例提高到70%(市级中医院75%)

医疗救助优惠政策

申请医疗救助,通过政府和社会力量提供资金补助

享受医保减免政策,如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

参与慈善项目,获取医疗援助

兜底保障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在享受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后,个人自己负担的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部兜底解决

其他优惠

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

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建议贫困户在就医时,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程度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