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审核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续租申请
承租家庭需在租赁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到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续租申请。
受理与初审
申请点受理申请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
复审与公示
市公租房管理局在收到初审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轮候与重新审核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期间申请人需主动提交相关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准许续租,并签署合同;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收到《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续租条件通知单》,并需自行退出承租房屋。
异议复核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在接到通知单后的5日内到区房管局申请复核。
补贴领取
对于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需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承租家庭在租赁期满前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的续租材料,以确保审核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