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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0:01:12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合伙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而债务因任何一个合伙人承担了全部责任而告消灭。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如果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内部追偿权

当普通合伙人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此外,合伙人对内按照份额承担清偿责任,清偿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并应当证明已偿还了债务且超过了其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

违反合伙协议的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或从事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给合伙企业或其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资违约责任

合伙人未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出资的,应当承担出资违约责任。

拒绝承担无限责任的违约责任

合伙人在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时拒绝承担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擅自出质的赔偿责任

合伙人擅自将自己在合伙组织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

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组织进行交易的赔偿责任

合伙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或与合伙企业进行禁止交易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处理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

合伙人擅自处理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组织事务的赔偿责任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组织事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责任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包括对内的追偿权和违约责任。合伙人应当严格遵守合伙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以维护合伙企业的稳定和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