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期间,被拘留人主要在拘留所内进行以下活动:
接受法律、道德等教育:
拘留所依法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律知识和道德教育,以帮助其了解法律规定,增强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
开展适当的文体活动:
拘留所组织被拘留人参与适当的文体活动,如阅读、写作、体育等,以丰富其拘留期间的生活,促进身心健康。
保证户外活动时间:
拘留所每日保证被拘留人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使其能够接触外界环境,锻炼身体,享受阳光和新鲜空气。
禁止强迫劳动:
拘留所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以保障其基本权利和尊严。
综上所述,治安拘留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教育和活动,使被拘留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改正错误,同时保障其基本的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