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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罚款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3:26:13    

生罚款,即社会抚养费,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

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

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按照上述标准征收。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六十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上述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标准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按上述标准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

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特殊情况

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而提前生育的,征收标准根据提前年限有所不同。例如,提前一年征收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对于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因此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此外,部分地区对于3胎以上的超生、重婚超生等特殊情况,会加大征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