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供通常指的是通过肉刑或变相肉刑的方式,迫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证人作出供述或证言的行为。根据中国法律,逼供是违法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手段:
1. 肉刑取证:
拳打脚踢
使用警绳、勒绑
使用警棍电击或抽打
手铐紧夹
火灼及火烤
悬吊
水灌
2. 变相肉刑取证:
轮番讯问(车轮大战)
长时间不让睡觉
站立、举手、弯腰
饥饿、暴晒、罚冻、罚跪
不给大小便
逼供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审讯者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可能导致被审讯者重伤、死亡或冤假错案的发生。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