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立功通常指的是犯罪分子在司法程序中通过某些行为表现出对社会的积极贡献,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对其刑罚的减轻或免除。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司法立功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且经过司法机关查证属实。
提供重要线索:
犯罪分子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重要犯罪线索,帮助侦破其他案件。
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
犯罪分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阻止犯罪活动:
犯罪分子在羁押期间阻止其他在押犯的自杀、脱逃或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
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行为:
如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或者在抢险救灾、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等。
重大立功:
包括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抓捕重大犯罪嫌疑人等。
当犯罪分子有上述立功表现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8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且揭发的罪行或提供的线索需要经过司法机关查证属实